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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灯-黄灯-红灯――闯黄灯问题的现场调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29 10:30:09   来源:户外广告led屏

 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(记者卢国强、涂铭)被称为“史上最严交规”的修订版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于1日正式施行不过两天,其中的“闯黄灯”罚则便成为争议焦点。网民称“闯黄灯记6分”的新规“完全无视牛顿定律”,而相关主管部门则表示,新规实施后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一下子就下降”。

  相关主管部门对“闯黄灯”这样解释:“黄灯亮时,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,车辆可继续通行,不认定为闯黄灯。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,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。”

  然而,记者体验后发现,在实际道路行驶中,很难清晰判别车辆与信号灯的关系,黄灯反而成为司机的困扰,甚至影响到交通通行。

  影响一:路口车速减慢现拥堵。记者2日先后在北京的非主干路、主干路等不同路段体验,最直观的感受是,绿灯时段车速减慢。

  在非主干路的车道沟路,即使是绿灯时段,大部分车辆在接近路口时都有意识地降低车速,原本节日期间车流量较小,时速本可达60公里,但在该路口时速只有约20公里,本该畅通的道路出现拥堵。类似情况也出现在长安街等主干路上。

  影响二:路口“险象环生”。记者2日在长安街西延长线的一个小路口看到,一辆深色高尔夫轿车在绿灯即将变灯时接近路口停止线,似乎意识到要“闯黄灯”,便猛踩刹车,但因车速较快未完全停止,而此时信号灯已变黄,司机只得加速离开。

  同日下午,在东三环外百子湾路口,一辆红色轿车在变黄灯时突然刹车,导致后面一辆出租车险些追尾。

  记者发现,绿灯配时时间长,对排在靠前位置的车辆没有难度,而对于排在后面的车辆,是加速通过还是减速等待信号灯变黄,则是个难以选择的问题。

  在东单路口,记者排在靠后的位置,接近路口停止线分钟以上,记者选择放慢车速,不料引发尾随车辆鸣笛催促,而在旁边车道行驶、时速40公里左右的几辆车均选择加速通过,但在尚未越过停止线时灯已变黄,几辆车来不及制动,只得硬着头皮“闯黄灯”。

  “开出租车这么多年,不知道路口该怎么走了。”北京某出租车公司的一位司机说,“像我们这样天天在路上跑的,闯黄灯一次记6分,以后这路口该咋过啊?”

  受访司机向记者普遍反映,路口“不好过”的原因包括:

  ――绿灯变黄灯没有提示。“很多城市,包括北京的部分路口都设置了计时器,但为什么大部分路口都没这个装备呢?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说,法规出台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设施。

  还有受访司机抱怨,以前绿灯变黄灯前都要闪烁三下,但现在很多路口的红绿灯都没有这种提示。

  ――交通信号灯配时长短不一,难以判断。多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,北京很多路口的信号灯时间都不一样。“有的路口黄灯特别短,‘啪’的一下就闪过去了,有的就挺长,基本无规律可循,过路口真犯怵。”出租车司机林先生说。

 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,由于采用了路况信息采集系统,北京主要路口的信号灯配时长短,都是通过路口埋设的感应线圈以及电视监控等设备,根据车辆排队情况做实时调整。这也决定了在安装路况信息采集系统的路口,没办法使用计时信号灯。

  “根据路况不同,一个路口不同方向的信号灯配时都不一样,北京所有路口的信号灯配时也都不一样。”北京一位一线交警说,交通管理科技化程度比较高的大城市,可能都会有这种情况。

  公安部交管局2日表示,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,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、谨慎驾驶,“抢黄灯”和追尾事故是能够尽可能的防止的。

  而在新浪网关于“你怎么样看待新交规‘闯黄灯罚6分’规定”的在线%的受访者认为该规定“不合理,难控制易造成更多违章和事故”。

  记者实地体验也发现,即使以时速30公里进入路口实线区,发现“情况不妙”后的制动距离至少需10多米,基本没办法保证在停止线内把车停住,这就是网民所谓的“对抗牛顿定律”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,交通信号灯由红灯、绿灯、黄灯组成。红灯表示禁止通行,绿灯表示准许通行,黄灯表示警示。

 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认为,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,法律定义明确。

 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介绍,从各国对“黄灯”的规定来看,设置黄灯的目的是为驾驶员在红灯和绿灯之间提供一个“缓冲时段”,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判断是过去还是停下,同时在这个缓冲地带实现清空路口的作用。

  “新规规定闯黄灯扣分比以前闯红灯还多,这就使黄灯基本等同于红灯。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,新规对“闯黄灯”处罚如此之重,值得商榷。

  在新规实行几天内,深圳交管部门明确说“暂不处罚闯黄灯”,而成都交管部门则开出了第一张“闯黄灯”罚单。有经验的人指出,缺乏操作细则、执法标准不一是目前这项规定最突出的问题。

  张起淮指出,新规缺乏足够的调研和听证。根据我们国家立法法的相关规定,对此类行政法律、法规的出台,必须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。而该新规的出台,给人的感觉是“有些意气用事”。

  受访专业的人建议,应考虑驾驶员长期形成的驾驶习惯,设置一定的缓冲期,在缓冲期内对闯黄灯行为不进行处罚并加强宣传教育。

  公安部交管局2日表示,对一些网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问题,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,积极采纳、一直在改进。